在加喜财税摸爬滚打的这九年里,我经手过大大小小的公司转让与并购案例数不胜数,从几百万的小额交易到数亿规模的中大型企业重组,每一次谈判桌上刀光剑影的背后,其实都是对风险的博弈。很多初次涉足股权转让的老板,往往把目光死死盯在“价格”二字上,觉得只要价格谈拢了,这事儿就成了。但我作为一个过来人,必须得给大家泼一盆冷水:在并购交易中,价格只是冰山一角,真正隐藏在水下、能决定你是“捡漏”还是“踩雷”的,往往是那些枯燥繁琐的“陈述与保证条款”。这可不是简单的套话,它是卖方对自己公司底子的一次“全身CT扫描承诺”,更是买方在交割后发现自己买了“烂摊子”时,手中唯一的“尚方宝剑”。今天,我就结合这些年踩过的坑、趟过的路,用咱们大白话把这就连律师都头秃的“卖方陈述与保证条款”及其违约后果给彻底扒开了揉碎了讲一讲,让你在签合同的时候,心里门儿清。
信息的真实完整
在起草公司转让协议时,最先要摆上台面的就是关于信息真实性的陈述。这听起来像是一句废话,谁卖东西会说假话呢?但在实际操作中,这却是最大的雷区。作为买方,你必须要求卖方在条款中明确承诺,他们提供的所有财务报表、审计报告、资产清单以及,都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且没有误导性的。这不仅仅是法律术语,更是日后追责的基石。我还记得几年前处理过一个科技公司的收购案,卖方信誓旦旦地说他们拥有核心专利的所有权,财务报表上也把这块无形资产估值拉得很高。结果交割后没半年,买方发现那个专利早就过期了,而且还有一部分还在诉讼纠纷中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?就是因为当时的陈述条款写得太软,只说了“基于所知信息”,而没有强调“尽最大努力核实”和“完整性”。
在这里,我要特别提一下“披露函”的作用。这是咱们做并购时极其重要的一个附件,它是陈述与保证条款的“逃生舱”。卖方会在披露函里把那些不想保证、或者存在瑕疵的事情一条条列出来。比如说,公司确实有个未决诉讼,卖方就在披露函里写清楚了。如果买方签了字,那原则上就视为买方接受了这个瑕疵,日后不能再拿这事说事儿。我们在审阅条款时,必须对照着披露函看,凡是披露函里没写的,就默认是完美的。这就要求我们在起草时,必须对“重大不利影响”进行界定。什么是重大?是亏损一百万算重大,还是丢失一个核心客户算重大?如果这个界限不划清楚,一旦扯皮,那就是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最后大概率是吃哑巴亏。
还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视,就是信息的时效性。陈述与保证通常是对“签署日”那一刻的状态负责。但很多交易从签约到交割,中间有个过渡期。这期间万一公司出了什么幺蛾子怎么办?比如卖方在过渡期偷偷签了个不平等的合同,或者把核心员工给裁了。我们在加喜财税做实务建议时,通常会要求加入“持续陈述与保证”条款,即卖方的承诺不仅要签约时是真的,直到交割那一刻,都必须是真的。这一点对于处在剧烈变动行业的公司尤为重要,千万别以为签了字就万事大吉,过渡期的监控同样离不开条款的严密约束。
公司合法存续
这一条听起来像是行政大厅里办事员说的套话,但在并购法务眼里,这是交易的“出生证”。你必须确保目标公司是一家根据法律合法注册、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的企业。这事儿可大可小,我曾经遇到过一家做贸易的公司,表面红红火火,但在尽职调查时发现,因为连续两年没有申报企业年报,已经被工商局列入了“经营异常名录”。虽然这事儿补办手续不难,但如果不把这个写进陈述条款里,日后万一因为这个“黑历史”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或者无法参与招投标,买方找谁哭去?条款里必须明确写清:公司持有所有必要的许可、执照和批准,而且这些许可都必须是有效的,没有被吊销、撤销或者暂停的风险。
特别是在涉及到一些特许行业,比如医疗、教育、建筑施工或者金融相关的公司转让时,资质就是命根子。我经手过一个案例,买家花大价钱收购了一家工程设计公司,看重的是它的甲级资质。结果接手后发现,这个资质的关键持证人员早在半年前就离职了,按照规定,资质是必须保住的,否则就得降级。卖方当时拍胸脯说“公司一切正常”,实际上却隐瞒了核心人员流失的事实。如果在合同里有关于“公司具备完成业务所需资质且核心人员在职”的保证,这就是严重的违约。我们在起草这一条时,不能只看营业执照,还要深挖行业许可证。加喜财税在处理此类收购时,往往会建议客户将关键资质的合规性作为先决条件,一旦发现不实,买方有权直接解约并索赔,把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。
关于公司章程和内部决议的合法性也是这一块的重点。很多民营中小企业,内部治理非常随意,股东会决议就是几个老板吃个饭拍个脑袋决定的,根本没有书面记录,甚至连签字都是代签的。这在平时看着没事,真到了要转让股权的时候,这就是巨大的法律瑕疵。如果之前的某个重大决策程序不合法,可能会导致整个股权转让行为无效。我们要卖方保证: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一切必要的内部授权,包括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,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。这不仅是形式要求,更是为了防止日后有某个小股东跳出来,说“我不知道这事儿,你们转让无效”,那麻烦可就大了。
财务状况披露
财务数据是公司转让定价的核心依据,也是最容易注水的地方。在这一部分的陈述与保证中,我们不仅要看报表上的数字,更要看数字背后的逻辑。卖方必须保证财务报表是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的,并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。这里有个坑,就是很多非标公司用的会计制度五花八门,有的甚至是一本糊涂账。我们在条款里要锁定标准,是中国会计准则还是国际会计准则?必须明确。我遇到过一个客户,买了一家族企业,接手后发现账面上虽然有利润,但那是把老板个人的消费都算进成本里了,导致公司账目亏损,实际上是在避税。这种“阴阳账”如果没在保证条款里揭露清楚,买方接手后面临的就是巨大的税务补缴风险。
除了报表本身,表外负债是我们要死盯着的东西。什么是表外负债?就是没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出来的债务。比如,卖方为了公司贷款,偷偷找了第三方做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;或者公司给某个大客户的违规票据贴现做了背书。这些东西在账面上看不出来,一旦爆发,往往是无底洞。在这一条款下,我们要求卖方保证:“除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外,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债务、担保、或有负债。”这是必须要写的铁律。为了更直观地展示我们在财务尽调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隐形风险点,我整理了一个表格,大家在审阅条款时可以对照着看:
| 风险类别 | 具体表现形式及审核重点 |
| 对外担保 | 是否存在为关联方、股东或第三方提供的违规担保,是否未履行内部决议程序。 |
| 未决诉讼 | 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起诉或应诉案件,特别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、劳动纠纷的潜在赔偿。 |
| 税务风险 | 是否存在延期纳税、少缴税种、适用税率错误等情况,是否收到过税务稽查通知。 |
| 社保公积金 | 是否存在全员足额缴纳,是否有历史欠缴,这往往是中小企业的隐形雷区。 |
| 表外融资 | 是否存在融资租赁、售后回租等未在报表体现的融资行为。 |
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也是个大问题。很多公司在转让前,会把一堆烂账、死账挂在应收账款里,虚增资产价值。卖方必须在条款里保证,这些应收账款都是可收回的,并且已经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。我们在做项目时,遇到过一个挺极端的例子:卖方公司账面上有一笔两千万的应收款,说是某国企欠的,单据齐全。买方接手后去催款,结果对方说:“这批货有质量问题,我们早就拒收了,只是还没走法律程序。”你看,这就是典型的陈述不实。在起草关于财务资产的保证时,一定要加上“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”的表述,并且要求卖方对交割后的一段时间内(比如半年)出现的坏账承担赔偿责任。
税务合规状况
税务问题,尤其是涉及到“税务居民”身份认定和跨境税务安排时,往往是并购中最隐蔽的成本。在这一板块的条款起草中,卖方必须保证公司已经履行了所有纳税申报义务,足额缴纳了各种税款,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印花税等。这里有个非常实务的痛点:很多中小企业为了省税,普遍存在两套账、少开票、甚至虚开发票的情况。在没卖公司的时候,这可能看着是“利润”,一旦要卖公司,这就变成了随时可能爆炸的。作为买方,你必须在陈述与保证条款里要求卖方承诺:公司不存在任何偷税、漏税、骗税的行为,也没有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的调查。
我印象特别深的一个案子,是帮一家客户收购一家精密制造厂。尽调的时候,卖方拿出的完税证明看起来光鲜亮丽。但我们觉得不对劲,因为他们的原材料采购量与销售额严重不匹配,能耗数据也对不上。我们强烈建议在合同里加上一条特别保证:“若交割前发生的税务责任导致买方受损失,卖方需无条件全额赔偿。”结果,交割刚过三个月,税务局上门了,查出来这家厂过去三年通过现金交易隐匿收入近千万。如果没有那个硬气的赔偿条款,我的客户这笔交易就亏到姥姥家去了。所以说,税务的陈述与保证,不仅仅是看几张税单,更是要对历史沿革中的税务合规性做一个彻底的切割。
对于一些享受了税收优惠的企业,比如高新技术企业(减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),条款里还要特别明确:公司必须符合享受这些优惠的所有条件,并且在未来的一定年限内(比如3年)如果因为交割前的原因导致资格被取消,由此产生的补税和滞纳金全由卖方兜底。这在目前税务稽查越来越严的大环境下,显得尤为重要。很多卖家卖了公司拿了钱走人,留给买方一堆烂账,如果不通过严谨的法律条款锁定责任,买方就成了冤大头。在这一点上,加喜财税一贯坚持“宁可现在吵破脸,不要事后赔破钱”的原则,协助客户在条款中穷尽各种税务风险场景。
资产权属界定
买公司,买的就是资产,不管是实物资产还是无形资产。如果连资产到底属不属于公司都搞不清楚,那这买卖做的就是个寂寞。在起草这一部分时,核心要义就是确保公司名下的资产就是公司的,没有纠纷,没有抵押。对于房产、土地、车辆这些不动产和重要动产,必须保证公司拥有完整的所有权,并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权属证书。这里有个常见的“坑”:很多老板为了方便,公司的车或者房产挂在个人名下,或者公司的钱买了个房写的是老板老婆的名字。在法律上,这都不是公司的资产。如果条款里写的是“公司拥有这些资产”,那就是虚假陈述。
对于无形资产,如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,甚至包括域名、微信公众号这些,更要严防死守。我有个做电商的朋友,收购了一个服装品牌,当时合同里写了“品牌归公司所有”,但没去查那个核心商标的注册状态。交割后才发现,那个商标早就被卖方的另一个关联公司给注册走了,或者还在异议程序中。结果呢?钱付了,品牌却不能用。我们在条款里不仅要写拥有权,还要写“未设置任何质押、许可使用权或其他权利负担”。特别是质押,一旦公司还不上钱,债权人要拍卖资产,买方手握股权也干瞪眼。
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,就是“经济实质法”对资产权属认定的影响。特别是在一些离岸架构的并购中,如果目标公司所在的司法辖区开始实施经济实质法,要求公司必须在当地有足够的实体运营和资产,否则就会面临罚款甚至注销。如果卖方隐瞒了公司不合规的状态,买方接手后可能直接面临公司壳子被敲碎的风险。在起草资产权属条款时,还得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,要求卖方保证资产持有的合法性和持续性,确保这些资产不仅仅是法律名义上在你手里,而且在实质上也是合规持有的。
违约责任界定
前面铺垫了那么多“你应该保证什么”,如果最后违约了怎么办?这就涉及到违约责任条款,这是咱们整个条款体系的“牙齿”。如果只规定了义务,没有规定罚则,那义务就是一纸空文。在这一部分,首先要明确的是,什么是“违约”?不仅仅是违反了陈述与保证本身,陈述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,都属于违约。这里有个博弈点:是不是只要有任何一点点小的不一致,就算违约?通常卖方不会同意,因为有些小瑕疵可能不影响大局。我们通常会设定一个“起赔额”或“重大性标准”。比如,只有当违反陈述与保证导致的损失超过10万元人民币时,买方才有权索赔。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过滤掉琐碎的纠纷,把焦点集中在真正的重大风险上。
关于违约的后果,最直接的就是赔偿损失。但这个“损失”怎么算?是直接损失,还是包括间接损失?利息怎么算?要不要包括律师费、调查费这些维权成本?我们在起草时,越详细越好。我通常建议把损失定义为“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、间接损失、附带损失、以及为追索该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评估费等”。为什么要这么抠门?因为一旦打官司,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如果不写进去,法院可能只支持本金。我就试过一次,对方违约,虽然我们赢了官司,但十几万的律师费因为合同里没写明由对方承担,最后只能自己掏腰包,那叫一个憋屈。
除了赔偿,还有一个更狠的招,就是扣留转让款。我们在实务操作中,经常会在交易架构里设计一个共管账户或者保留一部分尾款(比如10%)。如果交割后的一定期限内(比如12个月或24个月),发现卖方违反了陈述与保证,买方可以直接从这笔尾款里扣除相应的赔偿金。这比去打官司要快得多,也有效得多。在违约责任条款里,一定要赋予买方这种“抵销权”。可以说,这是保护买方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,也是我在做并购顾问时,一定会极力争取的条款。没有尾款扣押的交易,就像没系安全绳走钢丝,风险太大了。
赔偿限额设定
虽然咱们买方希望把风险全部转移给卖方,恨不得让卖方管一辈子,但在实际商业谈判中,这往往是不现实的。卖方通常会要求设定一个赔偿限额,也就是他们最多赔多少钱。这就进入了拉锯战阶段。通常的做法是,设置一个赔偿上限,比如交易总价的某个百分比(例如20%或者50%)。也就是说,不管出多大的事,卖方顶了天就赔这些。还有一个“起赔额”,这个前面提到了,就是单笔索赔超过这个数才谈,低于这个数的小风险买方自己扛。这两个门槛的设定,直接反映了双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谈判地位。
不同的陈述与保证事项,其赔偿期限和限额往往也是不同的。对于一些基础性的保证,比如公司合法存续、股权清晰,我们通常会要求“永久赔偿”,也就是不管过多久,只要发现有问题,卖方就得赔。而对于税务、环保、员工薪酬这些容易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的事项,通常会设定一个“索赔期限”,比如交割后的18个月或36个月内。一旦过了这个期限,卖方就“上岸”了,买方不能再以此为由索赔。这一点在谈判时非常关键,作为买方,我们肯定希望期限越长越好,尤其是税务问题,税务局倒查好几年都是常有的事,如果索赔期限只有一年,那风险全转移给买方了。
还有一种特殊情况,就是欺诈例外。不管合同里怎么写限额、怎么写期限,如果卖方是故意欺诈(比如明知道那个专利是假的还骗你说真的),那么所有的限额和期限统统作废,卖方得全额赔偿。这一点是红线,绝对不能退让。哪怕合同写再厚的免责条款,只要是欺诈,法律都是零容忍的。我们在起草时,必须用加粗字体把这一条写清楚:“若卖方存在欺诈行为,则不适用任何赔偿限额和期限限制。”这不仅是为了震慑不诚信的卖家,也是为了给法庭提供清晰的裁判依据。
洋洋洒洒聊了这么多,其实核心意思就一个:卖方陈述与保证条款是公司转让交易中的“安全气囊”。它可能平时看不见摸不着,但在关键时刻能救你的命。作为从业者,我见过太多因为贪图便宜、忽视条款细节,最后陷入无休止诉讼的老板。并购交易,本质上是对未来的投资,而严谨的合同条款就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一种对冲。千万不要觉得这是律师的事、是财务的事,作为老板,你也得懂这背后的门道。不管是信息的真实性、财务的健康度,还是税务的合规性、资产的权属,每一个细节都可能藏着风险。而违约责任和赔偿机制,就是我们要握在手中的盾牌。只有把这些都理顺了、写明白了,咱们才能在并购的江湖里,既买得放心,又卖得安心,真正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加喜财税见解总结
在加喜财税看来,“卖方陈述与保证条款”绝非交易合同中的填充文字,而是买卖双方风险分配的核心调节器。我们建议企业在实操中,务必摒弃“重价格、轻条款”的观念,将该条款与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紧密挂钩。特别是针对税务、债务及资产权属等高频风险点,应充分利用“披露函”进行风险隔离,并设置合理的“共管账户”与“尾款支付机制”来制约卖方履约。一份详实且具备强执行力的陈述与保证条款,不仅能有效降低并购后的财务黑洞风险,更能为交易双方建立起基于信任的商业基石,这才是专业财税顾问赋予交易的真正价值。